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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考勤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 2020-08-28 15:30:48 点击次数: 6072

 

       考勤是员工工资发放和人工成本核算的基本依据,是劳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为规范作业队组的考勤行为,确保工工资及准确发放,促进作业队组管理水平的提高,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     一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的项目部及所有作业队组。

      二、考勤员(记工员)的配备与产生。项目部下属各班组、或作业队下属各生产小组均必须设置考勤员,一般由其所在队组负责人确定后报公司备案。今后如需变更考勤员也应向公司备案。

      三、考勤员的基本要求。考勤员必须是本队组员工,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;能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办事公正;能每天及时记录队组员工出勤、缺勤情况;字迹端正、清楚,考勤记录准确无误,不弄虚作假。

      四、考勤记录的确认与上交。每月至月底,考勤员应将本队组员工出勤缺勤情况统计汇总,并在班组所在地醒目处将考勤表复印件上墙公示,确认无误后,分别送队组负责人和分管施工员,经审核签字后,于月初5日前交劳务主管或直接送交公司。

      五、公司根据各队组上交的考勤表,对照队组核算员送交的员工工资发放表,经确认,报有关部门和领导签字后,送交财务部发放员工工资。考勤表和工资表由公司整理归档,以备检查。

      六、各项目部及队组负责人对考勤员的正常工作应当给予支持,使其按照考勤员的要求大胆工作,切实做好考勤台帐,为员工工资发放和队组成本分析打好基础。

      七、考勤奖励与出现问题的处置

      1、对于全年尽心尽职,及时准确完成考勤工作的考勤员,公司将通过评比,给予优秀考勤员以适当的精神和物质鼓励。

      2、发现考勤记录的少数差错,除考勤员自我纠正外,其队组员工有权提出更正,也可向上一级反映,审核签字人员均有权予以及时纠正。

      3、发现考勤记录与客观事实出入较大的,则应责令队组负责人及考勤员来公司书面说明情况。经调查核实,如确因记录失误的,则责令纠正;如因考勤员或队组负责人故意弄虚作假的,则应按其责任和情节,撤换队组负责人或考勤员,并给予该队组200元—1000元罚款。

      本制度于下发之日起试行,在试行过程中,逐步改进和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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